黑龙江黑河拟破格提拔70后女干部 系省级龙江名医
2019-04-16 09:42:09 来源:
(原标题:黑龙江黑河拟破格提拔一名70后女干部,系省级“龙江名医”)

黑龙江省黑河市拟破格提拔一名“70后”女干部。

据《黑河日报》4月11日报道,黑河市委组织部4月10日发布“拟任职干部公示名单”称,依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现将拟任职的干部进行任前公示(按姓氏笔画为序),公示期限为2019年4月11日至2019年4月17日(5个工作日)。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些干部当中包括一名拟破格提拔的“70后”女干部,即任正科级时间不满3年的黑龙江省人大代表、省级“龙江名医”刘丽。

上述公示名单称,“刘丽,女,汉族,1974年5月出生,44岁,1999年8月参加工作,2012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哈尔滨医科大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专业在职研究生毕业,医学学士,临床医学硕士,主任医师。现任市第一人民医院功能科主任,拟提名为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该同志是省级‘龙江名医’、省卫生健康系统‘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第十三届人大代表、黑河市第六届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和省政府特殊津贴,任正科级时间不满3年,属破格提拔。”

关于破格提拔,新华社今年3月17日发布的修订后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九条明确:“党政领导干部应当逐级提拔。特别优秀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干部,可以突破任职资格规定或者越级提拔担任领导职务。

 

 

“破格提拔的特别优秀干部,应当政治过硬、德才素质突出、群众公认度高,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在条件艰苦、环境复杂、基础差的地区或者单位工作实绩突出;在其他岗位上尽职尽责,工作实绩特别显著。

“因工作特殊需要破格提拔的干部,应当符合下列情形之一:领导班子结构需要或者领导职位有特殊要求的;专业性较强的岗位或者重要专项工作急需的;艰苦边远地区、贫困地区急需引进的。

“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不得突破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和第八条第一款第七项规定的资格要求。任职试用期未满或者提拔任职不满一年的,不得破格提拔。不得在任职年限上连续破格。不得越两级提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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